一、样品制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氯霉素(CAS号:56-75-7)、甲砜毒素(甲砜霉素)(CAS号:15318-45-3)、氟苯尼考(CAS号:76639-94-6)为溶质,以甲醇为溶剂,在室温(20±3)℃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-容量法配制而成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溯源性及定值方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标准物质的浓度标准值采用配制值,并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量值核验。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、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,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、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组分 | 标准值 | 扩展不确定度(k=2) | 基体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氯霉素 | 100μg/mL | 4% | 甲醇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甲砜霉素 | 100μg/mL | 4%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氟苯尼考 | 100μg/mL | 4%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标准值的扩展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、称量、定容以及均匀性、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合成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、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根据国家《一级标准物质》技术规范,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,采用5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。结果表明: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,稳定性考察良好。
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之日起,有效期24月,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,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,将及时通知用户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、包装、储存及使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包装: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安瓿瓶包装,规格1.2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储存及使用:(-18±5)℃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,使用前应于室温(20±3)℃平衡,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。安瓿瓶一经打开,应立即使用,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,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声明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。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,不予承担责任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、数量和包装,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,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,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: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以产品附带证书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