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准物质一站式采购平台
| 基质 | 血清 |
| 形态 | 液体 |
| 有效期 | 6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室温可稳定两周以上,高温高湿度可稳定一周以上,冰箱冷藏保存可稳定6个月以上,零下20摄氏度可稳定两年以上。 |
| 注意事项 | 在冰箱冷蔵(2-8℃)保存,可稳定6个月以上-20℃可稳定两年以上。 |
| 关于产品 | 所有GBW、GSB开头的标准物质,均提供“国家标准物质证书”。因产品种类繁多,北纳标物网上架的只是部分产品,详情请咨询在线客服。 |
| 关于技术 | 北纳标物网客服工作日8:30--18:00在线,欢迎随时咨询标准物质价格、标准物质证书、标准物质检测检验等相关信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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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(HCVRNA)血清标准品
[用途]
本标准物质可用于HCVRNA检测试剂生产厂家的量值溯源,临床和血站实验室进行HCV RNA检测的质址控制等。
[定值方法]
采用COBAS AMPLICOR及配套试剂检测,与国际标准(NIBSC 96.790)进行比对。
[标准值及不确定度]
(1.29±0.24)×105IU/ml
[均匀性]
本标准物质的瓶间差异为3.53%。
[稳定性]
1、室温(20-25℃,相对湿度20-50%)可稳定两周以上;
2、高温高湿度(37℃,相对湿度60-80%)条件下.可稳定一周以上;
3、在冰箱冷藏(2-8℃)保存、可稳定6个月以上。
4、-20℃可稳定两年以上。
[使用说明]
1、本标准物质含有i两型肝炎病毒,使月HF应按传染性标本对待、注意生物安全防护。用后的包装瓶及取样的吸头等消耗品应按生物污染废弃物处置。
2、使用时,用不含核糖核酸酶(RNAse)的无菌蒸馏水夏溶:每支标准物质加0.5ml水,将螺口盖盖好,室温放置15分钟、颠倒5-10次充分混匀,瞬时离心后即可开益使用。
3、检测时,按血清(浆)样本对待进行核酸的提取、纯化。
4、未复溶的标准品(冻干粉)可保存在-20℃。复溶后的样本,应在-60℃或以下冻存,保存期不要超过6个月。同时应尽量避免反复冻融。
5、本标准物质定值单位为lU/ml,使用单位可以根据不同试剂的检测结果得出的拷贝数/ml之换算。
注: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以产品附带证书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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